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9259.“务要和他一同移去”表然而要劝诫,并努力纠正。这从“移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移去”当论及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时,是指纠正(参看9258节),在此是指努力纠正,以及劝诫,因为这种虚假很难纠正。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就是所有反对主,反对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的虚假。诸如刚才所解释的这些事就隐藏在这些律法或典章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字义上所描述的事极少发生。也就是说,人们几乎不会遇见仇敌走迷了的牛或驴,几乎看不见恨他们人的驴卧在重驮之下。因此,这些情况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够重要,以至于被包括在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律法和典章中;但它们所包含在自己里面的真理却使它们列在主要典章当中。因为包含这一真理或命令在里面,即:要爱外邦人,教导他们信之真理,引导他们纠正自己的生活。不过,这些法律里面的这些真理不能透露给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还因为他们从列祖那里领受的是,他们要恨恶所有与他们没有弟兄关系的人,也就是不从雅各所生的人,因而视他们为仇敌。关于犹太人及其本性,可参看前文(4307, 4314, 4316, 4317, 4429, 4433, 4444, 4825, 4903, 6304, 8588, 8788, 8806, 88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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