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9200

9200.“不可苦待

9200.“不可苦待”表不可欺诈他们。这从“苦待”的含义清楚可知,“苦待”当论及那些想要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并被引向良善的人时,是指欺诈;在此是指不可欺诈,因为经上说“不可苦待”。在圣言中,经上常一同提及“寄居的”、“孤儿”和“寡妇”这三者,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9)
  耶利米书:
  不可欺诈寄居的和孤儿寡妇。(耶利米书22:3)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有压迫寄居的,有欺诈孤儿寡妇的。(以西结书22:7)
  申命记:
  你不可向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屈枉正直。(申命记24:17; 27:19)
  又:
  田间、橄榄园和葡萄园里剩下的,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命记24:19-22; 26:12-13)
  又:
  耶和华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申命记10:18)
  本章同样一起提到了这三者:“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不可苦待任何寡妇或孤儿”。当这三者以这种方式被一起提及时,它们向天使呈现为一个意思,即:在教会里的人当中,良善和真理要照着真正的秩序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它们要相互结合在一起,即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相结合。因为“寄居的”表示那些想要在教会的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寡妇”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孤儿”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结合是相互的。圣言中的其它一切经文也是如此;当这些事物的内义被解释时,它们似乎是分散的;但对天使来说,它们结合为一个完整的含义,甚至结合为一个完整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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