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9077.“他必缴纳赎命罚金”表悔改的痛苦经历。这从“赎”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东西以取代它,以便它能被释放。“(救)赎”具有各种含义,至于这些含义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954, 2959, 2966, 6281, 7205, 7445, 8078-8080节)。“赎命”(the redemption of the soul,即灵魂的救赎)之所以表示悔改的痛苦经历,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从诅咒中释放出来。不过,一个人若不移走邪恶,就无法从诅咒中被释放出来,而移走邪恶若不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实际悔改,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事通过属灵的试探发生,这些试探就是“悔改的痛苦经历”。从诅咒中释放出来,或也可说,从罪中释放出来就是移走邪恶,而移走邪恶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悔改实现(参看8389-8394, 8958-8969节);这一切通过试探实现(8959-89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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