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9056.“以伤还伤”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伤”的含义清楚可知,“伤”是指对爱与情感的伤害;既然爱受到伤害,那就是对意愿的伤害,因为爱属于意愿。这是对意愿外在部分的伤害,原因是,“烙”表示伤害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情感,如刚才所述(9055节)。在圣言中,“伤”(wound)和“打”(blow)是有区别的,“伤”论及对良善的伤害,“打”论及对真理的伤害,如在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6)
“创伤”在此论及已经被毁的良善,“打”论及被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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