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9020

9020.“他必死”

9020.“他必死”表诅咒,如前所述(9008节)。那些将信之真理用于邪恶,从而使它们与自己疏远的人之所以受到诅咒,是因为他们以前一直承认它们。如果信之真理已经被承认,后来却被用于邪恶,那么它就与邪恶所生的虚假混杂在一起,其后果就是亵渎。因为这种混杂就是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章节(9021节)可以看出来。为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当那些为了统治所有人、赚得全世界而想要按自己的意思和喜好分发、指挥属于主的东西,尤其属于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上生命的东西之人,拿主的一些话来支持他们的欲望时,他们就是灵义上的“窃贼”;因为他们从圣言窃取真理,并把它们用于邪恶。这些人之所以是邪恶的,是因为他们以统治权和利益,而不是以灵魂的拯救为目的。如果到现在为止,他们开始用于邪恶的这些真理已经得到承认,不带有统治权和利益的目的,那么这些人就亵渎了它们,因为他们通过将这些真理用于邪恶而将邪恶所生的虚假与真理混杂在一起。这类人绝无可能逃脱诅咒,因为他们通过自己所行的而剥夺了自己的一切属灵生命。他们剥夺了自己的属灵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们独自一人,独自思考或私下交谈时,这些人没有对真理的信仰,不信主、天堂或地狱。然而,他们比其他人更能口头上宣扬这些事,因为对统治权和利益的强烈渴望驱使他们朝这些事物迈进,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手段。这一点在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paganism,暂译)尤其盛行;在那里,被封为圣徒之人的形像被展示出来供人崇拜;这些人也在它们面前俯伏跪拜。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诡计,好迷惑并说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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