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9007

9007.“打人以致

9007.“打人以致他死的”表对信之真理的伤害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丧失。这从“打”、“人”、“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7146节);“人”是指信之真理,如下文述;“死”是指属灵生命的丧失(5407,6119,7494节);在内在意义上并非表示其它生命,但在外在意义上则表示属世生命。对信之真理的伤害之所以会导致属灵生命的毁灭,是因为与真理合一的良善构成属灵的生命,因此当真理被夺走时,良善,因而属灵的生命就会倒在地上。
“人”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不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或这个人的任何东西上,只集中在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也就是说,不去想象任何实际的人(4380e,8343,8985节)。因此,凡在圣言中提到“(男)人”的地方,他们都不会思想“(男)人”,因为一个(男)人(a man)就是一个人(a person);相反,他们会思想使他成为一个(男)人的心智能力,即理解的能力。他们思想这种能力时,就会思想信之真理,因为信之真理属于心智的这种能力,不仅光照它,还形成它。正因在天上,当提到“(男)人”(a man [vir])时,他们会思想某人的理解能力,所以当提到“人”(a human being [homo])时,他们便思想他的意愿能力;因为人(human being)之所以为人(a human being),凭的是意愿,而“(男)人”(man [vir])之所以为(男)人(man [vir]),凭的是理解力。由于意愿才是真正的人(a human being)自己,故“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因它属于、完善并构成意愿。“(男)人”(a man)表示理解能,因而表示信之真理(参看158, 265, 749, 1007, 2517, 3134, 3309, 3459, 4823, 7716节);而“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768, 4287, 7523, 8547, 89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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