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801

801.从此处对大洪

801.从此处对大洪水之前的这些人的描述明显可知上古之人当中的写作风格是什么样,因而明显可知预言的风格又是什么样。此处直到本章末尾都在描述这些人;这几节描述了他们的说服,23节描述了他们的贪欲;也就是说,首先描述了其理解力事物的状态,然后描述了其意愿事物的状态。尽管他们实际上没有理解力或意愿的事物在里面,但与它们相反的事物仍被如此称呼;也就是说,诸如虚假说服之类的事物绝不是理解力的事物,而是思维和推理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理解力的事物);以及诸如贪欲之类的事物绝不是意愿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意愿的事物)。对于大洪水之前的人,如我所说,经上首先描述了他们的虚假说服,然后描述了他们的贪欲,这就是为何21节的内容会在23节重复,只是换了一个顺序。
这也是预言的风格,原因在于,人里面有两种生命:一种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另一种属于意愿的事物;这两种生命彼此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人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尽管如今它们在人里面是分离的,却仍一个流入另一个,并且多半是联结的。至于它们联结,以及如何联结,这可通过许多方式来证实和说明。由于人由理解力和意愿这两部分构成,并且一个流入另一个,所以当描述人时,圣言就分别描述每个部分,这是重复的原因;否则,这样描述是有问题的。此处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怎样,其它一切事物也都是怎样;换句话说,适用于此处意愿和理解力的,也适用于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抽离出来的不同现象恰恰反映了经历这些现象之人的状况。它们是这些人的属性,因为它们是从这些人中产生的。与其主体,或其背后的物质分离的一个现象或事物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圣言描述某个事物时,会描述这两个方面。只有这样,对每个事物的描述才是完整和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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