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7167.“自从我到法老那里,奉你的名来说话”表当基于神的律法之物的命令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的人面前时。这从“来说话”和“耶和华的名”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来说话”是指传达一个命令,在此是指出现(因为来自神的命令不会公开传达给地狱里的人;相反,他们得到的是经由灵人而来的警告;因此,这种警告在他们看来,似乎是来自神的命令);“法老”是指那些沉浸于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参看6651, 6679, 6683, 7107, 7110, 7126, 7142节);“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的一切(2724, 3006, 6674节),因而是指属于神之律法的一切,因为神之律法只是仁与信的方方面面。事实上,神之律法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而从主发出的,是神性良善和真理;神性良善是爱和仁,神性真理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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