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7136.“以色列人的官长受责打”表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被所引入的虚假伤害。这从“受责打”和“官长”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受责打”是指被虚假伤害,因为责打的是“督工”,而“督工”表示侵扰者;事实上,就灵义而言,“受责打”不是指被打,而是指在真理与良善方面,也就是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方面受到伤害,正如“死”在灵义上不是指死亡,而是指被剥夺真理和良善,陷入虚假和邪恶,因而受到诅咒一样。“官长”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参看7111节);“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节),“官长”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是要将东西传递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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