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6865.“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表随之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侵扰的虚假当中所获得的解救。这从“领出来”、“以色列人”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领出来”是指解救;“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637节);“埃及”是指教会真理对立的虚假记忆知识,因而是指侵扰的虚假(参看6692节)。
侵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主要是虚假的记忆知识。原因是,他们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感知,只有从教义所得来的真理的知识。像这样的人很容易被记忆知识侵扰,因为记忆知识是最一般的容器;在引入它们的真理使它们变得透明之前,它们有时看似与真理相反,因而不被注意。此外,记忆知识充满感官幻觉或谬误;那些只有从教义所获得的事物的知识,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感知的人无法驱散这些感官幻觉或谬误。主要原因是,世界的光在他们中间占导地位;只要天堂之光不流入它,这光似乎就清晰;但是,一旦天堂之光流入,并穿透它,这光就变得模糊。这解释了为何这些人在世俗的事上通达、聪明,但在天堂的事上却迟钝、愚蠢。当这些人为自己证实其教会的教义时,他们自认为通达。但是,当他们如此想时,正是源于世界之光的低级感官之光欺骗了他们。因为一切宗教教义,无论哪种,都能被证实;如犹太人能证实自己的教义,狂热之徒能证实他们狂热的教义,苏西尼派能证实苏西尼派的教义,各种异端能证实各自的异端教义。一旦这些教义被证实,在感官之光中,它们在这些人看来,就像是真正的真理。但那些凭天堂之光看见的人从主领受启示;在证实之前,他们会看看在下面并在那里被有序排列的记忆知识,以辨别真理能不能被它们所证实。由此明显可知,后一种人从在记忆知识之上,因而与记忆知识不同且分离的更内在位置来看待事物;而前一种人的视角比较低下,就在记忆知识里面,从而纠缠于记忆知识中(参看28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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