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644.“房间”表示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两个部分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因此,如前所述(641节),人的脑分为两个部分,被称为脑半球。理解的能力属于左脑,意愿的能力属于右脑。这是最一般的区别。此外,意愿和理解力被分为无数部分,因为对构成人的理解力之物的划分,和对构成人的意愿之物的划分如此之多,甚至连广泛的属都无法被描述或数算出来,更不用说种类了。一个人就像一种最小或最微型的天堂。他对应于灵人界和天堂,在那里,构成理解力和意愿之物的一切属和一切种,都被主以最完美的秩序来区分,甚至连其中最小的部分都被区分并分离。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657, 675, 684, 775节)。在天堂,所划分的这些部分被称为社群,在圣言中被称为“居所”,在约翰福音(14:2)被主称为“住处或房间”。然而,它们在此也被称为“房间”,因为它们论及表示教会成员的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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