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592.“耶和华说,我要把人除灭”表示人要自我毁灭。这从前面的解释(588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耶和华或主惩罚、试探人,降灾,毁灭或杀戮,诅咒。例如,耶和华杀了犹大的长子珥和次子俄南(创世记38:7, 10);耶和华击杀了埃及所有头生的(出埃及记12:12, 29)。耶利米书:
我在怒气和烈怒中击杀的。(耶利米书33:5)
诗篇: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诗篇78:49)
阿摩司书:
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为吗?(阿摩司书3:6)
启示录:
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碗。(启示录15:1, 7; 16:1)
所有这些品质都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完全与祂的本性相反。它们被归于祂,原因如前所述(588-589节);这也是为了让人们先形成一个大体概念,即:主掌管和安排每一件事;然后明白,主从不降灾或作恶,更不用说杀人了;相反,正是人自招邪恶,毁灭并杀死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此行的,不是人,而是煽动并引导他的恶灵。但其实也是人,因为他相信他所行的一切都是自己行的。所以此处论到耶和华说,祂要“把人除灭”;尽管事实上,要摧毁和除灭自己的,正是人。
在这个问题上,从来世那些活在痛苦和地狱中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是什么情况。他们不断抱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都归咎于主。所以在恶灵的世界,有些恶灵以伤害和惩罚他人为快乐;事实上,这是他们的最大快乐。那些被伤害和惩罚的人却以为这是主派来的。但他们被告知和指示,没有一丁点邪恶是从主而来的,而是他们自己招来的。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处于平衡的状态:邪恶会报应作恶的人,变成进行惩罚的邪恶。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允许惩罚是为了纠正邪恶。然而,主一直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转变为良善;因此,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许可;人们以为凡被许可的事都是由许可的那一位行出的,仅仅因为祂许可了。而真相完全不同;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4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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