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5502

5502.“彼此战战

5502.“彼此战战兢兢”表他们都共有的恐惧。这从“战战兢兢”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战战兢兢”是指恐惧;“彼此”(a man to his brother)是指所有人共有,如刚才所述(5498节)。害怕之所以用两种表述,即“他们心都快跳出来了”和他们“战战兢兢”来表达,是因为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与理解力有关。事实上,这在圣言,尤其先知书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两次描述的是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个词而已。凡不知道此中秘密的人可能会以为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重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一种表述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表述与理解力有关。原因是,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神圣的,这种神圣来自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因如此,天堂就存在于圣言里面,因而也是主;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并且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主就是圣言。主的两个名字,即“耶稣基督”涉及同一事物,“耶稣”这个名涉及神性良善,“基督”这个名涉及神性真理(参看3004, 3005, 3008, 3009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或一切事物中,并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祂就是圣言本身。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上的婚姻就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 5138节)。由此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人若希望上天堂,就必须不仅拥有系信之真理的真理,而且还拥有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在自己里面。否则,他里面不会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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