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4182

4182.“神看见我

4182.“神看见我的苦情和我手的劳碌,就在昨夜下了判决”表一切皆凭祂自己的能力由祂成就。这从“苦情”和“手的劳碌”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情”和“手的劳碌”在此是指试探。由于主通过试探并得胜将神性联结于人身,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并且是凭祂自己的能力这样做的,所以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关于主通过试探并得胜将神性联结于人身,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可参看前文(1661, 1737, 1813, 1921, 2776, 3318节);“手掌或手”表示能力(878, 3387节);因而“我的手掌或手”表示祂自己的能力。“神看见,就下了判决”表示主的神性,因为是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做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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