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309.“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表示对自己的爱及其疯狂的欲望和信念,它们是这样:人们的确想要进入,但实际上却被带到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中。能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如此之多,以至于可以填满好几页,仅从以西结书引用下列经文:
你要预言说,耶和华如此说,你要说,一把剑,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擦亮为要像闪电。要再次第三次地使这剑,就是杀死他们的剑,进入他们的内屋,使他们的心融化的,就是这大行杀戮的剑。在他们的各城里加增罪行;我已在那里设下骇人的剑。阿哈!这剑造得像闪电!(以西结书21:9-10, 14-15)
此处“一把剑”表示人的荒凉状态,以致他看不见任何良善与真理,只看见“加增罪行”所表示的虚假和相对立的事物。在那鸿书,论到那些想要进入信的秘密之人,经上还说:
马兵冲锋,又有剑的火焰,枪矛的闪电,众多被杀的。(那鸿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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