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300

300.关于第一个奥

300.关于第一个奥秘,即:“耶和华神”表示主,同时表示天堂;要认识到,在圣言中,总是为了某种秘密原因,主有时仅仅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有时被称为“耶和华神”,有时先被称为“耶和华”,后被称为“神”,有时又被称为“主耶和华”(译注:Lord Jehovih,中文译本未区分Jehovih和Jehovah,暂以英文来区分),有时则被称为“以色列的神”,有时仅仅被称为“神”。例如,在创世记第一章,经上以复数形式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此处祂仅仅被称为“神”。直到论述属天人的第二章,祂才被称为“耶和华神”。祂被称为“耶和华”,是因为唯独祂是或存在,唯独祂活着;这个名字来自祂的存在本质。祂被称为神,是因为祂能成就任何事;这个名字来自祂的能力;这从圣言中对这两个名字作出区分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49:4-5; 55:7; 诗篇18:2, 28, 30-31; 31:15)。因此,凡与世人说话,被认为拥有能力的天使或灵人,都被称为“神”;这一点可见于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另一处:
在天空谁能比耶和华呢?在诸神的众子中,谁能像耶和华呢?(诗篇89:6)
又:
你们要称谢万神之神,你们要称谢万主之主。(诗篇136:2-3)
人也因拥有能力而被称为“神”(如诗篇82:6; 约翰福音10:34-35)。摩西被称为“法老之神”(出埃及记7:1)。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希伯来语,“神”这个词是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但由于天使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如他们自己所承认的,只是从主获得能力,还由于神只有一位,所以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表示唯独主。不过,当某事通过天使的事奉实现时,如创世记第一章那样,经上就以复数形式论及祂。此处也是,因为属天人作为人不能与主相比,只能与天使相比,所以经上说,“那人已经像我们中的一个,知道善恶”,也就是变得智慧、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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