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2572.“哪里在你眼里是好的,就住在哪里吧”表示祂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最直接、最近似的意义是,祂存在于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中。这从“眼”和“住”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理解力是教义的接受者;“住”是指生活(1293节),在此是指存在,因为它论及主。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是指对一切神性、属天、属灵、理性和属世事物的全知中的存在,或说是指完全意识到它们。其原因在于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包含这一切事物的完整知识,或对它们的全知在里面(2500节)。
此外,既有教义的良善,也有教义的真理,或说教义既有良善的成分,也有真理的成分。教义的良善是爱和仁,教义的真理是信。那些拥有教义的良善,也就是爱和仁的人也有教义的真理,也就是信。然而,处于良善,也就是处于爱和仁是一回事;处于教义的良善是另一回事。拥有对父母之爱和对其他小孩之仁的小孩子处于良善,但未处于教义的良善,因而未处于教义的真理或信。处于教义良善的,是那些通过信之真理重生的人。他们越拥有良善,就越拥有真理;也就是说,越拥有爱和仁,就越拥有信,因而越拥有智慧和聪明。
天使因拥有对主之爱和相爱,故也拥有一切真理。因此,他们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其智慧和聪明不仅涵盖属天和属灵事物,还涵盖理性和属世事物。爱将天使置于这些事物的实际起始或源头中,也就是说,爱使天使意识到目的和原因。爱如此行,是因为爱来自主。从起始,也就是从目的和原因来看,就是从天堂来看下面、甚至地上的一切事物。打个比方,这样做就像站在一座高山上,在这山上的瞭望塔里;你在那里环顾四周,能看到下面方圆数英里的事物;而下面的人,尤其山谷和森林里的人几乎看不到几英尺远。那些处于教义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与其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的人相比,也是如此,尽管后者以为他们比前者看得更远。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见任何良善,也看不见任何真理,除了很轻微地浮在表面上的那种外,甚至连这样的真理也被虚假玷污了。
即便如此,天使的智慧和聪明也是有限的,与主的神性智慧相比,是最有限的,几乎等同于无。这一点从以下两个事实明显看出来:一是,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存在比率关系,但来自神性全知的交流是可能的;二是,主是良善本身和爱本身,因而是与天使同住的良善的存在本身和爱的存在本身,进而是他们的智慧和聪明的存在本身。由此可见,主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那些认为主存在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之中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只存在于良善中,由此存在于真理中,也就是说,存在于爱和仁中,由此存在于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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