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2261

2261.“我若在所

2261.“我若在所多玛城中间找到五十个义人”表示如果真理充满良善。这从“五十”和“那城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那城中间”是指在真理里面或核心处的,或真理所包含的,如前所述(2252节,那里有同样的词语)。可以想象,如果真理充满良善,人必然得救。不过,要知道,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即便有,它们也没有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良善;如果它们里面有良善,他就会得救,但仅仅靠怜悯得救。因为如前所述,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良善从真理和那人的生活中获得自己的性质。
就本身而言,真理并不赋予生命;赋予生命的,是良善。真理只是生命,也就是良善的接受者。因此,没有人能说,他能通过真理得救,或如通常所断言的那样,唯信得救,除非构成信的真理包含良善。必须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必是仁之良善;这解释了为何信仰本身在内义上只是仁爱,如前所示(2231节)。至于人们说,对真理的承认就是得救之信,要知道,那些过着违背仁爱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承认真理;相反,他们形成了一种自我说服,爱自己或爱世界的生命就粘附在这种自我说服上;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承认并没有信之生命,也就是仁之生命在里面。最坏的人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也就是说,为了在所谓的聪明智慧上胜过别人,因而为了获得地位、名声和财富,也能学习、掌握信之真理,并以多种方式确认它们;但对他们来说,这些真理仍是死的。
真理的生命,因而信之生命唯独来自主,主是生命本身。主的生命是怜悯,怜悯是由对全人类的爱产生的。有些人声称自己信奉信之真理,但与自己相比却蔑视他人;每当他们爱自己、爱世界的生命被触动时,他们就对邻舍心怀仇恨,并以邻舍丧失财富、地位、名声和生命为快乐。做这种事的人永远不能享有主的生命。但信之真理是这种情况:人通过它们重生,因为它们才是接受良善的最纯正的器皿。因此,真理如何,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就如何,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被完善的能力就如何,人死后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就如何;或说真理越准确,它所包含的良善就越纯粹,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发展的能力就越完美,我们死后的状态就越蒙福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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