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2231.“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随从他的家属,他们要遵守耶和华的道,行公义公平”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皆来自祂。这从“众子”、“家属”、“道”、“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几个词归纳起来,或汇成一种意义,就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因为“众子”表示所有处于真理的人,“家属”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道”表示他们被教导的信之教义,“公义”表示涉及良善的教义,“公平”表示涉及真理的教义。涉及良善的教义是仁之教义,涉及真理的教义是信之教义。
一般来说,教义只有一种,也就是说,只有仁之教义。因为如前所述(2228节),信的一切皆关注仁。仁与信之间的区别只是意愿善事与思想善事之间的区别(因为一个意愿善事的人也思想善事),因而只是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人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知道,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这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并且在那些意愿恶事,却出于思维谈论善事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谁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清楚看出,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因此,人类心智被分成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然而,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即:这两个部分应构成一个心智,并且它们之间不应有其它任何区别,打个比方说,只有如同火焰与火焰发出的光之间那样的区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像火焰,一切感知和思维就像这火焰发出的光。因此,爱和仁要构成感知和思维的全部,也就是说,存在于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里面。被称为信的,是对于爱和仁的本质的感知或思维。
但由于人类开始意愿恶事、仇恨邻舍,并实施报复和残忍行为,最终导致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完全损毁,所以人们开始区分仁和信,将属于其宗教的一切教义都归于信,并且只以“信”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最后他们甚至声称,人们仅凭信就能得救,而他们所说的信是指他们的教义。他们说,只要信这些教义,他们就会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仁就这样与信分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打个比方说,信只是一种没有火焰的光,就像冬天里的光,这光如此冰冷,以至于地上的植被都枯萎凋亡。而源于仁的信就像春夏时节的光,这光使万物萌芽、开花。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爱和仁是属天的火焰,而信是这火焰发出的属灵之光。在来世,爱、仁、信也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感知和视觉,或说呈现给内眼和外眼,因为在来世,主的属天性质在天使面前显现为一道炽热的光辉,就像那太阳的光辉;而主的属灵性质则显现为这光辉所投射的光。这光辉和光照着属于天使和灵人的爱和仁的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内层。这就是来世的快乐和幸福及其一切变化的源头。这一切表明唯信得救的断言是怎么一回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