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属天的奥秘 #10220

10220.“凡过去

10220.“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都要给”表将构成信和爱的一切都归于主。这从“给”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即给灵魂的赎价,也就是半舍客勒,是指通过承认信和爱的一切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而从邪恶中解脱出来,如前所述(10218节)。因此,“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表示凡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凡过去的”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表示一切属灵良善和真理(5414, 5801, 5803,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 5879, 5951, 7957, 8234, 8805节);“那些被数之人”表示那些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事物(102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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