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1007.“在人的手上”表示从他的整个意愿,“为弟兄之人的手上”表示从他的整个理解力。这从“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一个人的本质和生命就是他的意愿,事实上,意愿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而住在人里面的理解力被称为“为弟兄之人”,如前所示(367节)。无论住在那里的理解力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或错误的,它都被称为“为弟兄之人”。事实上,理解力被称为“人(vir)”(158, 265节)和意愿的弟兄(367节)。被玷污的意愿和被玷污的理解力在此之所以被称为“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vir)”,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亵渎;在天堂,仅仅提到亵渎或看到亵渎的代表都是无法容忍的,而是立刻被强烈弃绝。这就是为何此处使用了如此温和的词语,又为何本节这些话的含义可以说相当模棱两可,这是为了防止天堂里的人知道这一节包含这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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