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7

Faith47.你若

Faith47.你若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设法叫他们不运用理解力来思考,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神已经把祂的一切权柄都赐给了一个人,好叫他可以在地上作神吗?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要向死人祈求,在死者的画像前脱帽跪拜,并且他们那毫无生命的尸体,他们的骸骨、坟墓,都是神圣的,要受到尊敬吗?但你若睁开双眼,拔掉耳塞,也就是运用某种理解力来思想这些事,岂不会看到人类理性必憎恶的怪诞谬论吗?

属天的奥秘 #6775

6775.“米甸的祭

6775.“米甸的祭司有七个女儿”表属于那教会的神圣事物。这从“祭司的女儿”、“米甸”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女儿”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女儿”是指教会(参看2362, 3963, 6729节),“祭司”是指爱之良善(1728, 3670, 6148节),因此“祭司的女儿”表示就良善而言的教会;“米甸”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刚才所述(6773节);“七”是指神圣之物(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因此,“米甸的祭司有七个女儿”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当中属于那教会的神圣事物。可以说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简单地照字义相信圣言,并且各人照自己的理解来相信的人便处于简单的良善。他们也照他们所信的来生活,从而处于良善,只是这良善的性质取决于指导他们的真理。这良善将教会的内在带给这些人,但由于他们并未处于内层真理,故所流入的良善会变成某种总体性事物,因而变得模糊;因为属灵之光无法流入具体方面,由此清楚光照事物。这种人在来世照着其取决于真理的良善的性质而拥有被恩赐给他们的天堂。像这样的人就是此处“米甸”所指的人;但严格来说,他们是教会之外那些照其宗教信仰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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