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46.这些荒谬之处之所以没有被看到,是因为他们说服人们相信信仰是盲目的,并利用这种观念来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也就是防止他们运用任何理解力来进行思考;那些对永生拥有某种观念的人就会相信你随心所欲所说的任何话,即便你说:神能发怒和报复;神能向任何人施加永恒的诅咒;神愿意因祂儿子的宝血而被感动施以怜悯,并将这宝血作为功德归算给人,好像它就是人的;祂愿意因着人只是如此思想就拯救他。再或者,人们会相信,一位神能与另一位具有相同本质的神讨价还价,把这些事强加于祂;以及其它类似的事。但请睁开你的双眼,拔掉你的耳塞,也就是运用理解力来思想这些事,你就会发现它们与实际真理大相径庭。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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