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5

Faith45.这就

Faith45.这就是这信赤裸裸的样子。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在其中看不到违反神性本质本身的荒谬之处?如,神既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能出于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报复诅咒人类,并把他们送进地狱吗?或者,祂愿意因祂的儿子把诅咒担当在自己身上,又因看见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和祂的宝血才被感动而施怜悯吗?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看不出神不可能对另一个与祂同等的神说:“我不会原谅他们,但我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或说“现在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生活吧;只要他们相信这一点,就会得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荒谬之处。

真实的基督教 #359

359.⑷然而,信、

359.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翰福音15:5)
然而,务必要明白,这句话意思是说:人凭自己的努力只能获得属世之信,属世之信坚信某事如此,是因为权威人士就是这么宣称的。他也只能获得属世之仁,属世之仁就是为了某种回报而努力施予恩惠。这种信与仁包含人的自我,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尽管如此,藉着这种信与仁,人仍能预备自己成为主的容器;人越是预备自己,主就越进入,并使他的属世之信变成属灵的,同样使他的属世之仁也变成属灵的,从而使这二者复活。当人靠近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时,这一切就会成就。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象,所以他被造为神的居所。故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必爱他,并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还有: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人以属世的方式预备自己接受主,主就会进去,并使人内在的一切变成属灵的,从而赋予它们生命。而另一方面,人越不预备自己,就越将主从自己那里推开,并凭他的自我行事;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里面都没有真正的生命。不过,只有等到论述仁爱(392-462)和自由选择(463-508)的章节时,这些要点才以呈现在更清晰的光明中;而再到后面有关改造和重生的章节(571-625),它们会变得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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