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5

Faith45.这就

Faith45.这就是这信赤裸裸的样子。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在其中看不到违反神性本质本身的荒谬之处?如,神既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能出于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报复诅咒人类,并把他们送进地狱吗?或者,祂愿意因祂的儿子把诅咒担当在自己身上,又因看见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和祂的宝血才被感动而施怜悯吗?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看不出神不可能对另一个与祂同等的神说:“我不会原谅他们,但我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或说“现在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生活吧;只要他们相信这一点,就会得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荒谬之处。

属天的奥秘 #9397

9397.“向百姓耳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感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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