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5

Faith45.这就

Faith45.这就是这信赤裸裸的样子。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在其中看不到违反神性本质本身的荒谬之处?如,神既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能出于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报复诅咒人类,并把他们送进地狱吗?或者,祂愿意因祂的儿子把诅咒担当在自己身上,又因看见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和祂的宝血才被感动而施怜悯吗?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看不出神不可能对另一个与祂同等的神说:“我不会原谅他们,但我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或说“现在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生活吧;只要他们相信这一点,就会得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荒谬之处。

属天的奥秘 #8108

8108.“夜间,在

8108.“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表当有一种模糊状态时,它就被来自良善的启示缓和。这从“夜间”、“火”和“给光明”的含义清楚可知:“夜间”是指一种模糊的状态(参看1712, 6000节);“火”是指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给光明”是指启示。耶和华或主之所以在日间云柱,夜间火柱中出现或领路,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天堂的状态。天堂有永不停止的状态的变动和变化;因为天使不断被完善,若没有状态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变化,这种完善是不可能实现的。总的来说,这些变动和变化就像世上的周期性变化;如一年四季的循环,即春、夏、秋、冬,又是春;一天四时的循环,即早、午、晚、夜,又是早。当理解力正被主启示时,天上就是早晨和中午;不过那时,这种启示被如同云一样的真理模糊所缓和。理解力变得模糊时,那里就是晚上和夜间;不过,这种模糊被主通过如同发光的火一样的爱之良善所缓和。这些就是在旷野与以色列人同在的日间云柱和夜间火柱所代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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