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5

Faith45.这就

Faith45.这就是这信赤裸裸的样子。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在其中看不到违反神性本质本身的荒谬之处?如,神既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能出于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报复诅咒人类,并把他们送进地狱吗?或者,祂愿意因祂的儿子把诅咒担当在自己身上,又因看见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和祂的宝血才被感动而施怜悯吗?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看不出神不可能对另一个与祂同等的神说:“我不会原谅他们,但我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或说“现在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生活吧;只要他们相信这一点,就会得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荒谬之处。

属天的奥秘 #2814

2814.“放在坛的

2814.“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这从“坛”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11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 2798, 2812节)。所论述的在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经历试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不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神性真理本身超越一切试探。确切地说,它是理性真理,就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理性真理在于真理的表象,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不过是荣耀之前的。而得了荣耀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真理超越表象,不可能在任何理解的范畴内,更不可能在世人的理解范畴内,甚至不在天使的理解范畴内,因而根本不可能经历任何试探。在天上,它看似来自主的光。关于这神性真理,或得了荣耀的人子,经上在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为让人对这个极深的奥秘能有某种清晰的概念,我们可以将主里面那能被试探,事实上经历了数次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Lord's Human Divine)里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把那因得了荣耀而不能被试探,或不经历任何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Lord's Divine Human)里面的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在前面各个地方也可以看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