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5

Faith45.这就

Faith45.这就是这信赤裸裸的样子。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在其中看不到违反神性本质本身的荒谬之处?如,神既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能出于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报复诅咒人类,并把他们送进地狱吗?或者,祂愿意因祂的儿子把诅咒担当在自己身上,又因看见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和祂的宝血才被感动而施怜悯吗?但凡拥有一点被光照的理性之人,谁看不出神不可能对另一个与祂同等的神说:“我不会原谅他们,但我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或说“现在让他们随心所欲地生活吧;只要他们相信这一点,就会得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荒谬之处。

属天的奥秘 #1450

1450.“从那里他

1450.“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表示当主是个孩子时,祂的第四个状态。这从上下文和发展过程清楚可知,发展过程是这样:主从婴儿时期开始首先吸收爱的属天事物。爱的属天事物在于对耶和华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以及存在于这些爱中的纯真本身。其它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从这些事物中,如同从生命的真正源泉那样流出的,因为其它一切事物只是衍生物。这些属天事物主要是在婴儿到童年阶段被灌输给人。人没有被灌输任何知识,因为在他知道何为爱、何为情感之前,它们就从主流入并影响他,这从婴儿的状态和之后童年早期的状态可以看出来。人里面的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主将余剩植入人,并储存起来,以备他以后的生活所用。关于这种余剩,前面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详情可参看468, 530, 560, 561, 660, 661节)。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按次序被引入属天事物,事实上是从婴儿直到童年时期一步一步被引入的,之后又被引入知识或认知。主所经历的这些事就是本节经文所描述的,在下文以“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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