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33.“(战胜了)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表示不承认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或它的任何品质。这从“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的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提到的“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的数目”是指与仁分离之信,或没有善行的信(参看AE 773, 815a节);“兽像”是指这信的教义(参看AE 827a节);“兽印”是指对这信的承认和称谢(参看AE 838节);“他名字的数目”是指在生活和信仰上是什么样子,因而是指它的品质,也是指整个范围内的虚假(参看AE 841, 845, 847节)。因此,“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当合在一起时,表示不在其教义和任何品质上承认和称谢分离之信。“战胜了它们”表示在生活和教义上弃绝它们,这是通过与这信的追随者所提出的虚假争战实现的。
(续)
前面说过,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仁爱,因而什么是善行,只知道仁爱和善行就在于给予穷人,使穷乏人富足,向寡妇孤儿行善,主要是助力于建造教会或圣殿、医院和租用的房屋;然而,这些事是不是人做的,是不是为了赏赐,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它们若是人做的,就不是良善,若是为了赏赐而做的,就是寻求功德的;这些作为不能打开天堂,因而在天堂不被承认为良善。在天堂,除了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那些作为外,其它作为都不被视为良善;然而,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在表面形式上看起来就像人自己所做的作为;事实上,就连做它们的那个人自己也无法区分它们。因为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是人貌似凭自己做的;除非它们是貌似凭人自己做的,否则它们就不能把人与主结合起来,从而不能改造他。人应貌似凭自己行善(可参看AE 616, 864, 911c节)。下文会继续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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