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85.“不然,我就速速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不然,必不赋予他们再看见真理的启示。“速速”表必然(4, 947节);“灯台”表教会的启示(43, 66节);故“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拿走启示,叫他们看不见处于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对真理一无所见。这从刚才所述(82节)可推知,即:若首先关注教义真理,或将其置于首位,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晓,却不能从内在被看到,也不能出于属灵的情感被热爱,因此它们会相继消失。因为通过真理之光看见真理就是通过人的内在心智看见它们,人的内在心智就是所谓的属灵心智,该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内在心智被打开后,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启示便由此而来。处于这种启示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即承认它们。而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却不然,因为他没有处于仁之良善,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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