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揭秘启示录 #277

277.“和盛满了香

277.“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出于属灵的良善称谢主的神性人身。“香”之所以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而在此表示出于这良善的称赞,是因为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敬拜形式主要是献祭和焚香。因此祭坛有两种,一种用来祭祀,一种用来焚香。香坛在会幕内,被称为金香坛;而祭坛在会幕外,被称为燔祭坛。这是因为一切敬拜通过两种良善而存在,一为属天良善,一为属灵良善。前者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后者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以献祭来敬拜是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以焚香来敬拜是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无论你说敬拜,还是说称赞,都是一回事,因为一切敬拜都是称赞。盛香的“香炉”和“香”所表相同,因为能盛之物和所盛之物,就像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起作用。
在以下经文中,“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
从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焚香。(玛拉基书1:11)
他们必将你的典章指教雅各,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鼻孔前,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我要拿肥牛作燔祭,将香祭献给你。(诗篇66:13, 15)
他们必从犹大城邑而来,献上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他们要从示巴而来,奉上黄金乳香,并且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乳香”和“香”所表相同,因为乳香是制香的主要原料。马太福音中的也一样:
东方的智者揭开宝盒,给刚出生的主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他们之所以献上这三样礼物,是因为“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一切敬拜都是由这三种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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