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415.由于人注定为永生而生,而将人带入永生的,正是教会,所以教会是当爱的、更高等级的邻舍。教会的教导是引向并进入永生的途径。将其引向永生的是教会所教导的真理,使其进入永生的,是所做的善行。这并不意味着祭司处于被爱的更高等级,教会由于祭司而被爱。当爱的是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祭司因它们而被爱。祭司只是提供服务,并照服务的程度而受尊敬。教会是当爱的、更高等级的邻舍,甚至超过国家。原因在于,国家带给人世俗的生活,而教会带给人属灵的生活,人凭属灵的生活而与纯粹动物的生活区别开来。此外,世俗的生活是暂时的,会终结,并且终结之时如同从未存在过。而属灵的生活没有终结,是永恒的。因此“存在(实体)”这个术语适用于属灵的生活,而“非存在(实体)”则适用于世俗的生活。两者之别犹如不能比较的有限和无限之别;因为永恒是时间上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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