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67.还必须知道的是,它虽被称为“先前的天”,但并不包括生活在主降世前的任何人,而完全由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组成。因为如前所示(33-39节),每个教会的末期都有一次最后的审判;那时,先前的天堂被废除,一个新天堂被创造或形成。从教会开始直到结束,凡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并且于外在行为上维持一种虔诚和神圣的表象,即便里面什么也没有,只要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能受到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人都被容忍。但在教会的末期,内层会显露出来;那时,审判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这就是为何临到地球居民的最后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现在是第三次(参看46节)。同样,“天”和“地”以前也过去了两次,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而这“天”和“地”表示两个层面上的教会,如前所示(1-5节)。由此明显可知,旧约先知书中提到的新天新地不同于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新地。前者是主在世时所创造的,后者是现在祂正创造的。关于它们,我们在旧约先知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别处:
我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赛亚书66:22)
更不用说但以理书中的相关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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