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574.“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表属灵良善连同其记忆知识所源于的属天良善。这从“纯金一他连得”的含义清楚可知,“纯金一他连得”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的一种良善,因为“一他连得”表示一,“金”表示良善(参看9549节);也必须由相同的良善构成的“器皿”表示记忆知识(9557, 9559, 9560, 9563, 9564节)。因为“器皿”一般表示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3068, 3079, 9394, 9544节)。由于良善必须是一切产生物和衍生物中的全部,好叫属天良善必在属灵良善中,由此而在记忆知识中(9568节),所以经上说灯台必须纯实金制成(9549, 9550节);而座、干、杯、石榴和花必须与它接连一块(9551-9554节);在此则说灯台和这一切的器具要用纯金一他连得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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