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9571

9571.“在它脸前

9571.“在它脸前发光”表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这从“发光”和“脸”的含义清楚可知。“发光”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就是那向天堂和那里的天使本身,以及教会和教会中那些处于基于良善的信之人发光的。由此产生的光照是心智的光照,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的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心智通过圣言接受光,因为圣言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脸”当论及主时,是指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一切(9545, 9546节)。它之所以源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是天堂里的光之源头;事实上,祂人身就是天堂的太阳,光就从这太阳发出,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主是天堂的太阳(也可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 1531, 2441, 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644, 8812节)。主的神性人身是天堂里的光之源头,因为神性若不以一个人的形式,就无法被看见,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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