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284.“也不可从你口中听到”表不可顺从它们,或以任何方式肯定它们。这从“听”和“不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听”是指顺从(参看2542, 3869, 4652-4660, 5017, 7216, 8361节);“不从口中”当论及“别神的名”所表示的虚假教义时,是指不可肯定。别神的名之所以不可提,也不可从口中听到,是为了所吩咐的一切律例、典章和诫命可以代表天上的事物和主的神性事物;只要他们说耶和华的名并拜祂,这些事物就被代表了;因为那时,主的神性之物,以及与祂同在的天堂就会同在。但当他们说别神的名并拜他们时,地狱之物就被代表,因为那时,来自地狱、想要被拜为神的灵人会同在。这是地狱里的人无休止的渴望,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那里掌权(3881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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