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9265

9265.“不可收受

9265.“不可收受礼物”表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这从“礼物”和“不可收受”的含义清楚可知。“礼物”是指被爱的任何世俗事物,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名声,抑或迎合属世人的其它任何事物;一般来说,这些世俗事物被称为“自我利益”,在内义上由“使人变瞎”和“歪曲人”的“礼物”来表示。“不可收受”是指憎恶,因为这种利益若被人憎恶,仍被人寻求并收受。当爱天上的神性之物胜过地上的世俗之物时,它就被憎恶;因为有多爱这一个,就有多恨那一个,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或是恨这个或是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恨”表示憎恶,因为憎恶是一种恨的感觉,恨是爱的对立面,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或是爱那个”。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收受礼物”表示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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