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260.“不可在你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表不摧毁与那些缺乏知识的人同在的少量真理。这从“屈枉”、“正直”、“穷人”和“争讼”的含义清楚可知:“屈枉”(wresting或turning aside)是指败坏,从而摧毁;“正直”(judgment,即典章)是指公正和诚实之物(参看2235, 2335, 5068, 6397, 7206, 8685, 8695, 8972节);“穷人”是指那些由于缺乏知识而只有少量真理,却仍渴望接受教导的人(参看9209节);“争讼”是指争论(5963, 9024节)。“在他争讼的事上”在此表示在他关于他所主张的少量真理的争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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