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249.“不可与恶人连手”表不顺从恶意。这从“连手”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连手”是指顺从,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 8281节),也表示属于一个人的东西,因而表示在人拥有能力在自己里面的范围内的这个人自己(9133节);因此,与某人“连手”表示与他共事;当出于“恶人”所表示的恶意来行事时,它表示顺从,因为恶意说服并引导一个人。“恶人”是指一个心怀恶意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恶意。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理解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也就是在属灵层次上感知圣言的天使抽象地思考和谈论,而不会设想任何实际的人(4380e, 8343, 8985, 9007节);对他们来说,对人的观念会转化为对某种事物的观念(参看5225, 5287, 54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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