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9155

9155.“要看看他

9155.“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这从“他没有把手伸向”和“同伴的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他没有把手伸向”是指良善有没有使它们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同伴的财物”是指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因为被交付某人保管,却被偷去的银钱和器皿就是那“同伴的财物”所指的。“银钱和器皿”表示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9149节)。由此明显可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示看看良善有没有使真理和记忆知识,就是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因而看看这些以前有没有进入良善,正如刚才所示(9154节)。“手”表示权柄或能力(That "the hand" denotes power, 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296,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节);“在手中”是指与某人同住并存在于他里面的东西(9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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