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9046.“按妇人的主人所加给他的”表直到它与良善之真理相一致。这从“按主人所加给他的”、“主人”和“妇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按主人所加给他的”当论及罚款时,是指修正,直到满意,因而直到达成一致,如下文所述;“主人”,即妇人的主人,也就是她的男人或丈夫,是指真理;“妇人”是指良善。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主人”或“(男)人”表示真理,“妇人”表示良善,因为男人与女人的婚姻代表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参看915, 2517, 4510, 4823节)。“修正,直到达成一致”表示恢复或补偿因早产所造成的伤害;在灵义上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没有按照正确的秩序从内在人发出进入,或传送到外在人或属世人中。当以后它们达成一致时,恢复或补偿就作出了;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不独自行动,而是在内在人的指导之下行动时,它们就达成了一致。因为内在人必须住在外在人里面,或属灵人必须住在属世人里面,如同灵魂住在它的身体里面。当这一切实现时,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生命就从内在人的生命获得,这是新生命,或重生之人所拥有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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