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8792

8792.“耶和华要

8792.“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表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的光照。这从“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降临”是指祂经由流注的同在,因而祂的降临;主的这次降临由“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来表示。耶和华以一种外在形状显现在这些人面前,因为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感知到祂的同在;事实上,他们的内在缺乏良善和真理,使得主与其他人能存在于其中(8787节)。那时的光照由“在众百姓眼前”来表示,因为“眼”在内义上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这种感知天堂之光;所以“在眼前”是指光照。“眼睛”是指理解力,它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参看4403-4421, 4523-45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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