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8088.“因此我把一切打开子宫的,若为公,都献给耶和华为祭”表因此,属于新生的仁之信必被归于主。这从“献给耶和华为祭”、“一切打开子宫的”和“公”的含义清楚可知。“献给耶和华为祭”是指归于主;此处“献为祭”与本章2节中的“分别为圣”、12节中的“归给”所表相同;“献给耶和华为祭”表示归于主(参看8042节),“归给”也是(8074节);“归于”表示拒绝声称某种事物是自己的,而是坦白并承认它来自主。“一切打开子宫的”是指源于仁的信之事物(8043节);它们属于新生(参看8042节)。“公”是指信之真理,如前所述(2046, 4005, 78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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