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7870.“那夜”表他们邪恶的状态。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外什么也没有之时的状态。因为“夜”是“昼”的对立面,“幽暗”是“光明”的对立面,“昼”和“光明”表示真理和良善掌权的状态。因此,“夜”也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事实上,那时由于没有信或仁,掌权的是虚假和邪恶(参看2353, 6000节)。“夜”也表示完全的荒凉(7776节),以及诅咒(7851节)。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的状态被称为“夜”。倒不是说夜间的黑暗笼罩他们,因为他能看见彼此。但由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状态被称为“昼”,所以虚假和邪恶的状态被称为“夜”。此外,当有一丝天堂之光流入时,地狱就有幽暗存在;因为这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化为乌有,变成幽暗。
诚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之源头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光,因为来世没有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光。但在地狱里的人当中,来自主的光通过理解真理的能力进入。能使他们理解的这种能力仍与他们同在,正如它与每个人同在一样,无论他们多么深深陷入邪恶和虚假之中。但当天堂之光从这种能力进入他们的意愿(他们的意愿就是不想去理解),并从这种意愿进入与他们同在的邪恶和虚假时,对他们来说,天堂之光就转化为类似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如前所述,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因天堂之光而转化为完全的幽暗。地狱就有这种如同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参看1528, 3340, 4418, 4531节);当天堂之光出现时,这光就转化为幽暗(1783, 3412, 4533, 5057, 5058, 6000节)。由此可见,在来世,各人拥有哪种光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是在源于良善的真理上接受指教,还是在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上接受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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