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7417.“伸出你的杖”表吩咐他展示神性能力。这从“伸出”和“杖”的含义清楚可知:“伸出”是指行使并展示,如前所述:“杖”是指能力(参看4013, 4015, 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这种能力是神的,因为亚伦根本没有能力,杖更不蕴含任何能力。相反,是能力通过亚伦和他的杖来行使。能力通过杖来行使,是因为在教会中,神性所吩咐的事通过代表(这是在主降世之前),因而通过伸出手和杖来实现;事实上,臂和手对应于能力,杖由此也对应于能力。在教会中,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所吩咐的事之所以通过代表来实现,是因为祂所吩咐的每一件事都代表主,祂在天上的国度,以及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这一事实从圣言也可以看出来,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在至高意义上都论述主,在内义上则论述主的国度和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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