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7192

7192.“对他说,

7192.“对他说,我是耶和华”表来自神性的确认,这是不可改变的。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耶和华,也就是主,若不通过自己,就无法确认任何事。祂无法通过天堂确认,因为天堂远在祂之下;祂更无法通过世上的任何事物确认。相反,若要提供永恒不变的神性确认,这种确认必须来自神性本身。这种确认,即“我是耶和华”经常出现在摩西五经中(如出埃及记12:12; 利未记18:5, 6; 19:12, 14, 18, 28, 30, 32, 37; 20:8; 21:12; 22:2-3, 8, 30-33; 26:2, 45; 民数记3:13, 41, 45)。在先知书,我们读到,“耶和华说”,“耶和华说”同样表示来自神性的确认(如以赛亚书3:15; 14:22, 23; 17:6; 22:14, 25; 43:12; 52:5; 耶利米书2:22; 3:1, 10, 13, 20; 8:12; 12:17; 13:25; 25:7, 29; 16:16; 23:7, 24, 29, 31;以及其它许多地方)。来自神性的确认也通过神性人身,因而通过主自己来提供;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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