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7136

7136.“以色列人

7136.“以色列人的官长受责打”表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被所引入的虚假伤害。这从“受责打”和“官长”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受责打”是指被虚假伤害,因为责打的是“督工”,而“督工”表示侵扰者;事实上,就灵义而言,“受责打”不是指被打,而是指在真理与良善方面,也就是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方面受到伤害,正如“死”在灵义上不是指死亡,而是指被剥夺真理和良善,陷入虚假和邪恶,因而受到诅咒一样。“官长”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参看7111节);“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节),“官长”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是要将东西传递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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