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7107.“法老说”表那些侵扰教会真理之人的意愿。这从“说”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意愿,如下文所述;“法老”是指那些侵扰教会真理(参看6651, 6679, 6683节),因而侵扰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之人,因为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可以说拥有教会的真理。“说”之所以表示意愿,或意愿的行为,是因为这个词也包含它后面的内容;因为当人意愿某事时,他就会说出来。“说”因包含它后面的内容,故具有各种含义,例如表示命令(7036节);告诫或催促、要求(5012, 7033, 7090节);交流(3060, 4131, 6228节);思维(7094节);严格意义上表示感知(1791, 1815, 1819, 1822, 1898, 1919, 2080, 2862, 3509, 568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