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7048

7048.“这样耶和

7048.“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表他们被允许成为代表。这从“放了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放了他”,即不杀他,是指他们被允许成为代表。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表示无法在这个民族中间建立一个代表性教会(参看7043节);因此,当经上在此说“祂放了他”时,意思是说他们被允许成为代表,也就是说,一个教会代表,而非实际的教会被允许在这个民族中间建立。代表一个教会是一回事,成为一个实际的教会是另外一回事,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就连恶人也能代表一个教会,但只有善人才能成为一个教会;因为代表一个教会这完全是外在的事(3670, 4208, 42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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