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6887

6887.“这是我的

6887.“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表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这从“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祂的品质(参看2724, 3006, 6674节)。但神性本身无法被敬拜,因为它无法通过信或爱来接近,在一切观念或理解之上,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此,“神的名”因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是能被靠近和敬拜的神性人身。
  神性人身是“耶和华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此处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自称“父的名”。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拉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以赛亚书这一章的上述几节和前面几节经文明显论述主;“耶和华的名”所指的,正是祂;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经上说“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这些话在论述主时,表示将荣耀归给祂自己,因为祂和耶和华为一。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
  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使者”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6831节);由于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名在祂中间”。主祷文中的这句话,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及整体上藉以敬拜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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